隐私中心

隐私中心

隐私中心说明17C在访问记录、移动端权限、个人资料和信息保留方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。重点是少收集、说清用途、保留必要选择,并让用户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正、撤回或提出疑问。

访问数据

网站运行可能产生基础的技术日志,例如浏览器类型、请求时间和错误信息,用于安全与故障排查。隐私说明应区分必要日志与行为画像,不能用含糊措辞无限扩大用途。

访问数据应以满足基本服务为限,并尽量避免收集与阅读无关的信息。用户需要知道哪些信息只是为了维持访问体验,哪些属于可选项,以及是否可以拒绝。

APP权限

移动应用权限应按功能逐项解释,并允许用户在系统设置中管理。浏览资讯不需要通讯录、短信或精确位置时,就不应把这些权限设为前提。

移动端权限遵循“用到再请求”的原则。相机、麦克风、位置或通讯录等信息若与当前功能无关,就不应成为浏览影视内容的前置条件。

个人资料

如果未来提供可选账户功能,应只收集完成该功能所需资料,并说明哪些字段可选。本站当前不生成虚假注册、充值或会员资料流程。

个人资料若未来用于收藏或偏好,也应尽量减少必填项。能够在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完成的事情,就没有必要额外索取更多个人资料。

信息保留

数据不应“永久保留”作为默认答案。不同类型信息应有明确的保留目的与周期,并在目的结束后删除、匿名化或依法继续保存。

信息保留时间应与用途相匹配。超过合理需要后,应有清理或匿名化安排;如果用途发生变化,也应重新说明,而不是把原先的数据无限扩展到新的目的。

用户权益

用户应能够理解数据用途,并在适用情况下提出访问、更正、删除或撤回同意等请求。具体权利以适用法律和实际产品机制为准。

用户权益包括了解、选择、更正和提出异议。隐私说明应使用普通语言,让人能够判断自己做了什么选择,而不是把重要信息埋在难以理解的长句里。

隐私选择应尽量容易理解和调整。若某项移动功能并非浏览内容所必需,就不应把额外权限包装成无法拒绝的前提;用户改变选择后,也应能继续访问与该权限无关的普通内容。

隐私原则:与阅读无关的信息不应被额外索取;若未来功能需要新的资料或权限,应先说明用途并保留用户选择。